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和三大规律是什么?

时间:2023-06-24 10:04:38来源:考试帮手网作者:小黄鸭
   要说到政治最难的地方,那就是马克思主义了,其中唯物辩证法也是最难的,需要大家好好花时间去记,那么大家知道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和三大规律是什么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好好介绍一下唯物辩证法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哲学形式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既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它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其核心是对立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下面来看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那么这三大规律之间有什么联系呢?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对立统一:顾名思义即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质量互变: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辩证否定: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唯物辩证法的五对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

     以上就是唯物辩证法的相关知识了,大家对唯物辩证法都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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